40年紅茶老店 商標疑遭抄襲

40年紅茶老店 商標疑遭抄襲

商標的功能是區分商品/服務的來源,若一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流於市場上
,長久下來,商標的顯著性將逐漸降低,以及弱化商標的功能。常見的就是,
消費者容易對兩者商標有混淆誤認之情形。若其中一方沒有商標權,唯一的調
解途徑是上法院進行訴訟;若雙方皆有商標權,可以先依《商標法》行政救濟
程序進行,若行政救濟失敗,再到法院進行訴訟調解。

《商標法》行政救濟程序有:
(1)商標註冊公告日後三個月內,任何人得以提出「異議」。
(2)商標註冊公告日後五年內,「利害關係人」得以提出「評定」。
(3)若他人不當使用商標,或是連續三年未使用商標,得以對該商標提出「廢止
」。

商標的名譽是商家們一點一點累積壯大的,我們鼓勵商標權人遇到商標爭議時
,應主動捍衛自身權益。

想要了解專利智權

請完成下方表單並送出,我們會有專人與您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