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創作者的商標申請重要性

影片創作者的商標申請重要性

 

影片創作者商標申請重要性

這幾天關於網紅商標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的

事情的源頭來自於「波特王」這位 Youtuber

在他與前公司有一些不愉快的糾紛之後,他離開了所屬的公司

並放棄了原本的「波特王Potter King」高達一百三十萬的追蹤粉專

自己另外創了新的臉書粉絲專頁

而還有一個粉專「波特王」跟 YouTube 頻道都是屬於他自己的

不過我今天並不是要談關於波特王與前東家的爭議的

只是在這裡面發現兩件值得討論的事情

那就是影片創作者對於自己的商標權的兩個問題

 

關於商標權的申請:

波特王在今年二月時註冊了「波特王」商標

這是一件令人相當訝異的事情

因為波特王在影片創作上已經有幾年的時間

甚至許多的商業行為也都有運用到「波特王」這個名字

但是這個名字在他的前公司的名下卻沒有「被註冊」

這嚴重的危害到「波特王」這個商標權的權利

 

試想看看,如果這個商標被其他的商標蟑螂註冊走,那會使得事情相當麻煩

也就是波特王的前東家並沒有在商標權這塊去做維護

在波特王是旗下員工時,商標方面的安全只是因為「剛好沒人註冊」

就這樣到了今年二月時才被本人自己去註冊。

 

 

 而目前看來,並沒有任何相關的法條可以去限制波特王註冊該商標,即便是經紀公司也無法

你可以用一個簡單的邏輯來思考,今天如果波特王離開了該公司

但「波特王Potter King」卻依舊被該公司合法的使用

但這個粉絲專頁的主角「波特王」卻不是這個粉絲專頁的發文以及持有者

那麼該公司擁有這個粉絲專頁,其實也是毫無意義的

因為粉絲會認定雖然這粉絲專頁的名字叫「波特王Potter King」

但裡面卻沒有波特王,所以也會失去原本粉專應該要有的功效。

商標申請該由公司還是本人註冊

個人商標權註冊與否

商標的申請,應該由公司註冊,還是由本人註冊?

以波特王的例子,假設波特王的商標當初是有被註冊的

而在合約當中也註明了該商標隸屬於公司

在這情況下波特王如果真的離開公司

他之後就無法再繼續使用「波特王」三個字了

 

但是這又會回到我們上述聊到的如果波特王粉專裡面沒有波特王

那公司持有這個名字其實也沒有實質上的效益。

所以商標申請應該要由「本人」申請,還是由「公司」申請,

其實是值得討論的

不過現在多數的影片創作者都懂得保護自己,在自己註冊商標之後

與公司討論相關合約內容時,就不會有「商標隸屬誰」這樣的問題產生。

從波特王這起事件中,我們知道商標的重要性

而各位創作者們也應該要看看,你們自己目前的藝名(使用名稱)是否有在商標法的保護之下

可別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搶先被註冊,那可是會相當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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